摘要:
??建筑的總平面布置要滿足城市規劃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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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總平面布置要滿足城市規劃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一是要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生產經營規模、建筑高度、建筑體積及火災危險性等,從周圍環境、地勢條件、主導風向等方面綜合考慮,合理選擇建筑物位置。
二是要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劃分生產區、儲存區(包括露天存儲區)、生產輔助設施區、行政辦公和生活福利區等。同一企業內,若有不同火災危險的生產建筑,則應盡量將火災危險性相同的或相近的建筑集中布置,以利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安全管理。
三是為防止火災因傳導熱、對流熱、輻射熱影響而導致火勢向相鄰建筑或同一建筑的其他空間蔓延擴大,并為火災撲救創造有利條件,在總平面布置中,應合理確定各類建(構)筑物、堆場、貯罐、電力設施及電力線路之間的防火安全距離。
四是要根據各建筑物的使用性質、規模、火災危險性,考慮撲救火災時所必需的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撲救面。
建筑結構的安全是整個建筑的生命線,也是建筑防火的基礎。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研究建筑防火措施、規定不同用途建筑物需采取相應防火措施的基本依據。
在建筑防火設計中,正確選擇和確定建筑的耐火等級,是防止建筑火災發生和阻止火勢蔓延擴大的一項治本措施。
對于建筑物應選擇哪一級耐火等級,應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和規模及其在使用中的火災危險性來確定,如性質重要、規模較大、存放貴重物資,或大型公共建筑,或工作使用環境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應采用較高的耐火等級,反之,可選擇較低的耐火等級。
當遇到某些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達不到規范的要求時,可采取適當的方法加以解決。
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適當增加構件的截面積;對鋼筋混凝土構件增加保護層厚度;在構件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做耐火保護層;對鋼梁、鋼屋架及木結構做耐火吊頂和防火保護層包敷等等。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燒的,特別是大多數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這些建筑材料在燃燒后往往產生大量的煙霧和有毒氣體,給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造成嚴重威脅。
為了預防火災的發生,或阻止、延緩火災的發展,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危害,必須對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燒性能進行有效的控制。
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據國家的消防技術標準、規范,針對建筑的使用性質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選用建筑的防火材料,從而保護火災中的受困人員免受或少受高溫有毒煙氣侵害,爭取更多可用疏散時間的重要措施。
建筑材料防火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數量,受條件限制或裝修特殊要求,必須使用可燃材料的,應當對材料進行阻燃處理;
與電氣線路或發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進行阻燃處理;
樓梯間、管道井等豎向通道和供人員的走道內應當采用不燃材料。
四、防火分區分隔
如果建筑內空間面積過大,火災時則燃燒面積大、蔓延擴展快,因此在建筑內實行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可有效地控制火勢的蔓延,既利于人員疏散和撲火救災,也能達到減少火災損失的目的。
防火分區包括水平防火分區和豎向防火分區。
水平防火分區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內,利用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將建筑平面分為若干個防火分區、防火單元;
豎向防火分區指上、下層分別用耐火的樓板等構件進行分隔,對建筑外部采用防火挑檐、設置窗檻(間)墻等技術手段,對建筑內部設置的敞開樓梯、自動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
防火分區的劃分應根據建筑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以及建筑的耐火等級、建筑內容納人員和可燃物的數量、消防撲救能力和消防設施配置、人員疏散難易程度及建設投資等情況綜合考慮。
五、安全疏散
人身安全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以人為本的消防工作理念必須始終貫穿于整個消防工作,從特定的角度上說,安全疏散是建筑防火最根本、最關鍵的技術,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內容。
保證建筑內的人員在火災情況下的安全是一個涉及建筑結構、火災發展過程、建筑消防設施配置和人員行為等多種基本因素的復雜問題。
安全疏散的目標就是要保證建筑內人員疏散完畢的時間必須小于火災發展到危險狀態的時間。
建筑安全疏散技術的重點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位置和疏散距離。
基本要求是:
1、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設有至少兩個安全出口;
2、疏散路線必須滿足室內最遠點到房門,房門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樓梯間的行走距離限值;
3、疏散方向應盡量為雙向疏散,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減少袋形走道的設置;
4、選用合適的疏散樓梯形式,樓梯間應為安全的區域,不受煙火的侵襲,樓梯間入口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保護;
5、通向地下室的樓梯間不得與地上樓梯相連,如必須相連時應采用防火墻分隔,通過防火門出入;